自1996年以来,星辰所律师又将目光投向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投标、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业务之中,参与了福田保税区、深圳机场等多项大型工程的招投标业务。1997年中,在星辰所的极力呼吁和努力下,国家建设部发文明确规定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必须有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从而为律师业务的发展开拓了新领域。1997年底,建设部在武汉开办了首期“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培训班,星辰所2位律师参加了培训并取得资格,成为深圳市首批去的该资格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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