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原党支部书记周新锋同志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周新锋律师于1969年部队服役期间光荣入党。在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领导职务期间,周新锋律师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服务社会,为深圳市律师行业及星辰所党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一名拥有52年党龄的老党员,拥有28年执业经验的老律师,周新锋律师现在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党建工作,关心支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以高度的奉献热情投身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事业,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律师的使命责任!
向周新锋律师致以热烈的祝贺!
周新锋律师简历
【执业经历】
1979-1993年在深圳爱华电子有限公司(部属国营企业)任部长、经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等职务。
1986年在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中考取律师资格。1987年起在深圳市注册执业律师。1987-1992年,先后在深圳市经贸律师事务所、罗湖区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1993年参与筹建并成立深圳市敏于行律师事务所(深圳市首批合伙制律师所),系该律师所创始合伙人。此后在该律师所执业至2004年9月,担任该律师所的副主任、主任,并一直兼任党支部书记(10年)
2004年10月,敏于行律师所与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并。自此至今,在星辰律师事务所执业,任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九年(2004年10月至2013年9月)。
【社会职务】
中共深圳市第五届党代表;
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三、四届仲裁员;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第一、二届法律助理;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图|周新锋律师
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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