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新春慰问星辰律师事务所周新锋老书记

作者:星辰律所 来源:星辰律师 时间:2024-02-20

  春节将至,为传递党组织的关怀和爱护,让行业老党员感受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2024年1月31日,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胡宁可和党委办公室主任侯昆霖、副主任杜佳美、党建组织员殷铭联一行到访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慰问光荣在党54年的周新锋律师。星辰党总支书记朱光辉、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总支副书记陈方和星辰管委会主任钟永标予以热情接待,总支组织委员郭卫群、第一支部委员王明琬一起参加了慰问活动。

 
  
 
  周新锋律师1969年入党,是原星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执业30年以来,一直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律所党建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慰问过程中,胡宁可委员代表行业党委表达了对周老书记的新春祝贺,赠送了新春祝贺红包和花篮。大家座谈中共同回顾了周老书记在部队、企业、以及在任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为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党建工作做出的重大贡献。周老书记表示将继续发挥余热,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党建工作,以高度的奉献热情投身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践行律师的使命责任。
 
  
 
  此次新春慰问活动,市律协行业党委传递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增进了以周新锋老书记为代表的星辰所党员在政治上的荣誉感、组织上的归属感和生活上的幸福感,激励着党员律师继续发挥在行业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同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律师简介
 
      
 
 周新锋律师
 
 
 
  社会职务:
 
  中共深圳市第五届党代表
 
  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三、四届仲裁员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第一、二届法律助理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二届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
 
  执业经历:
 
  1979-1993年在深圳爱华电子有限公司(部属国营企业)任部长、经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等职务
 
  1986年在全国首届律师资格考试中考取律师资格。1987年起在深圳市注册执业律师。1987-1992年,先后在深圳市经贸律师事务所、罗湖区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1993年参与筹建并成立深圳市敏于行律师事务所(深圳市首批合伙制律师所),系该律师所创始合伙人。此后在该律师所执业至2004年9月,担任该律师所的副主任、主任,并一直兼任党支部书记(10年)
 
  2004年10月,敏于行律师所与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并。自此至今,在星辰律师事务所执业,任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九年(2004年10月至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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