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刘伟、黄小芳、肖云品、尹传服四位律师近日续聘担任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下称“北海仲裁”)第五届仲裁员,聘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届委员会任期届满。
此次星辰所四位律师获聘担任北海仲裁的仲裁员,充分体现了北海仲裁及业界对星辰律师专业水准和办案能力的认可与信赖。星辰律师将秉承北海仲裁“立足北海、面向东盟、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理念,独立、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宗仲裁案件,竭力为仲裁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法律服务,助力构建公正、公平、和谐、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律师简介
刘伟律师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经济学学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08年起获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专注重大商事交易诉讼仲裁、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法、投融资并购、国际商事合同争议解决。
黄小芳律师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注于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研究。在基金纠纷、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人常法、知识产权投融资非诉及诉讼方面实务经验丰富。
肖云品律师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起在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合伙人,业务领域包括公司、证券、民商事诉讼、仲裁,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均有良好的经验和业绩,成功代理过多宗重大、疑难商事诉讼、仲裁案件,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资产重组、对外并购等重大项目提供过全程法律服务。
尹传服律师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融资租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注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和商事合同争议领域。
北海仲裁
北海仲裁位于中国广西美丽的沿海开放旅游城市北海市,设立于2003年1月15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核准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银行信贷、互联网金融、投融资、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经济贸易、房地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023年,北海仲裁处理案件41743件,争议标的额为108.4亿元。北海仲裁受理的许多案件通过网上开庭审理,其首创的邀请仲裁方式日益得到国内外众多当事人的接受和欢迎。
北海仲裁在新加坡发起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APIAC),北海国际仲裁院执行院长马占军担任主席。亚太国际仲裁院在香港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香港仲裁中心,在中国的杭州和重庆分别设立了亚太国际仲裁院华东服务中心和西南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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